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单个及连带责任。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举行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改变经营规模暨修正〈公司章程〉的方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告2021-001)。2021年2月5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暂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方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告2021-006)
公司完成了以上事项的工商改变挂号手续,并取得了鞍山市行政批阅局换发的《企业法人经营执照》,相关挂号信息如下:
经营规模:答应项目:可用作质料的固态废料进口,货品进出口,技能进出口,检测查验服务(依法须经同意的项目,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详细经营项目以批阅成果为准)。
一般项目:黑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铸造,汽轮机及辅机制作,专用设备制作(不含答应类专业设备制作),物料转移配备制作,金属结构制作,模具制作,模具出售,金属矿石出售,非金属矿及制品出售,耐火材料出售,再生资源出售,生产性废旧金属收回,再生资源加工,一般机械设备装置服务,工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同意的项目外,凭经营执照依法自主展开经营活动)。
本公司监事会及整体监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单个及连带责任。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杨程坤先生的辞去职务请求书,杨程坤先生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杨程坤先生辞任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则,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可以少于三人。鉴于杨程坤先生的辞去职务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故在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前,杨程坤先生仍将持续依照有关法令、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则实行公司监事的责任。公司也将赶快选举产生新任职工代表监事。